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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获“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3-11-03  点击率:508

      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命名表彰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扬子江药业集团榜上有名。这是我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获得的又一殊荣。

      扬子江药业集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企业素质、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广大员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能力素养,夯实文明创建的基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节能减排、公益支持等主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3年来,企业先后荣获 “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实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推进江苏省“两个率先”做出了积极贡献。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由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当前,扬子江药业集团正处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个新的起点,集团将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李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