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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单位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2-12-01  点击率:341

绿化单位的管理规定

1、在公司内从事绿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合同协议,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和考核。

2、凡在公司内现场操作的绿化工作人员和车辆都必须到公司安全部门登记注册,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公司。

3、在我公司进行绿化养护的人员要严格按合同协议对公司的树木草坪认真养护,尽心尽职。

4、绿化单位在公司内作业必须配备具有合同协议资质要求的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保障现场工作秩序井然。

5、外来绿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要遵守公司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司树木、草坪和绿化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6、绿化单位的车辆要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按规定进出和停放,时速不超过20 km/h,并随时接受检查。

7、外来绿化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公司要有良好的文明行为,着装大方得体,讲话文明,在公司指定的工作区域操作,不得随意溜达、闲逛,不得在禁烟区抽烟,不得随地大小便。

8、所有外来绿化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司内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不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不得盗窃公司物品和各种技术资料。

9、绿化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因违反用电、防火规定或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指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10、绿化单位在我公司绿化养护和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到与我公司生产经营有冲突时(如打药治虫、关闭水阀、切断电路等),应遵守公司的规定,按公司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操作。否则造成的损失绿化公司全额承担赔偿。

11、绿化单位在我公司绿化养护和工程施工期间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司公共设施的应立即向公司汇报,并负责修复。

12、对于公司的绿化养护、绿化工程,绿化单位必须向公司呈报详细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绿化养护计划和工程进度,并随时接受绿化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以各种理由迟交。

13、配合绿化管理员日常巡视厂区绿化、养护,和管理员相互协调工作,做好栽培和维护厂区树木和草坪的辅助工作。

14、绿化养护单位必须每两个月向绿化管理员提供绿化养护工人的工资明细表,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15、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招标活动,主动向绿化管理员提供招标需要的各项材料。

16、积极和绿化管理员多沟通和协调,了解公司常见树木、草坪的生长环境和生长习性,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给绿化管理员知晓,有效落实整改措施,保障草坪、树木正常生长。

17、协助绿化管理员建立公司树木详细电子台账,新栽大树要及时登记入账,登记要做到记录齐全,准确、条目清楚。

18、根据公司绿化发展要求,向绿化管理员及时提供适宜种植树木种类和栽种时间等合理化建议并制定详细的绿化养护计划,抓紧组织落实和实施。

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