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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2011-09-19  点击率:262

        9月19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江苏省环境友好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检查验收组经过深入细致的检查考核,同意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的申请,并对企业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

        验收组由省环保厅刘建琳总工程师、省环保厅污防处、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市、区环保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流程为企业汇报、软件检查、现场踏勘、群众走访、现场答疑。在详细听取企业创建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踏勘了现场、对软件资料及各种台账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就企业的环保工作走访了当地的居民;最后就领导和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验收组一致认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江苏省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6项基本条件及15项创建指标及要求。刘建琳总工程师对公司在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希望企业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为全省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树立典范。

       多年来,公司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综合决策,以创造人和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积极践行“低碳经济,绿色制药”理念,把环境保护列为企业的“生命线”常抓不懈。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对废水、废气、固废进行综合治理,2010年环保总投资3271万元。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种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控制在同行业较低水平,基本实现了经济效益突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公司还要求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环保工作对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把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工作放在与企业质量、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实现了企业发展与环境和谐。

       环境保护工作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企业赖以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今天,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对于提升企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扬子江药业集团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继续深化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