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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顺利通过“市长质量奖”评审和公示
发布日期:2012-10-11  点击率:248

      日前,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以及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长质量奖”专家组的评审,并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整体方案。通过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和策划改进,促进了各项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建立了以战略为核心,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引领为手段,以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结果评价为导向,以国际领先为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了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相继荣获“江苏省质量奖”、“江苏省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等称号。

     “市长质量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旨在推动企业广泛运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质量管理标杆,表彰全市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为3年,原则上每年获奖企业总数不超过2家。获奖企业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50万元。这也是地级泰州市建市以来开评的首届“市长质量奖”。此举将助力于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为“泰州制造”向“泰州创造”的跃升注入动力。

      目前,在国外技术壁垒面前,由于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企业通过掌握“卓越绩效管理”这门国际管理的“通用语言”,可加快与国际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接轨步伐,增强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申报“市长质量奖”为基础,扬子江药业正积极完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向“江苏省质量奖”发起新的冲刺。                                      (李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