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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知“药事”要躬行——中检院技术人员实训“扬子江”侧记
发布日期:2014-06-17  点击率:240

      “如果没来扬子江,我们对药品检验的知识还只会停留在实验室,不可能了解药品生产的全过程”。

      “在扬子江实训,我们学到了很多,收获了许多,尤其是亲临生产和检验一线,掌握了药品生产、检验的流程,学到了在实验室根本无法学到的知识,这对我们今后的检验工作大有裨益”。

      这是今年6月中旬,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派出的第11期实训人员结束在扬子江药业为期12天的实训后,发出的感言。

      自2008年9月原中检院院长李云龙决定将实训基地设在扬子江药业后,分批安排中检院的检验技术人员轮流到企业实习锻炼,了解药品生产流程,提高质量检验水平,已成为一种制度,在中检院坚持了六年。今年6月8日,中检院派出的第11批学员一行9人再次入驻扬子江,走进药品生产现场,探寻药品生产、检验的“真谛”。

      来到了扬子江,方知制药天地“乾坤大”。他们来不及拂去旅途的劳累,就一头扎进企业的生产、检验一线,在固体制剂车间、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及化验室,详细了解企业药品生产、仓储、质量检验的全过程,仔细询问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点,虚心向一线的生产工人学习产品工艺、人员和物料流转净化流程以及空调净化系统、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相关知识,对药品各种剂型的生产、检测有了更全面、直观、具体的了解。

      “这是我第一次到制药生产车间学习,在这里我看到每一位员工都在按生产工艺一丝不苟地操作,扬子江对质量近乎完美的苛求,大力推行六西格玛管理,追求质量零缺陷,这些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要用这种严谨的态度做好检验工作。”一位实训人员结束车间学习后在培训记录本上写下这样的感受。

      在深入一线系统了解药品生产的同时,实训人员不忘“传经送宝”,发挥监帮促作用,对扬子江检验人员开展技能培训。6月13日,集团博鳌圣殿三楼大会议室,座无虚席。实训人员在这里对扬子江质量检验人员开展有关对照品标定和包装材料取样的专项培训。他们利用专业知识详细讲解对照品的标定和包装材料取样的原则要求和应注意的细节,对扬子江检验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强调药典方法是法定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实训人员不仅从理论上给予讲解,而且进行现场指导,解决的都是我们药品生产中遇到的实实在在的具体问题,他们既当”判官“,又作指导,明显增强了企业检验人员执行药典的意识,也有力促进了企业检测水平的提升”。负责企业质量的总经理助理梁元太如是说。

      据不完全统计,六年来,中检院先后已派出11期88名学员入驻扬子江实训。实训人员帮助企业解决了上百个疑难问题。不仅有生产工艺、质量检验方面的问题,还有新版GMP等质量管理相关法规应用等方面的问题。如产品胃苏颗粒质量标准中阴性干扰难题、银杏叶萜类内酯测定时偏差大等难题,在实训人员的指导下,均得到有效解决。

                                               (刘良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