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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顺利通过“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复核
发布日期:2012-09-28  点击率:250

     9月27日,由市放心消费创建办主任于春宏率领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检查小组莅临扬子江药业集团,对企业进行“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复核检查。集团总经助理梁元太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扬子江药业集团于2009年3月被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授予“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三年多来,集团按《药品管理法》、GMP、GSP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管理体系,诚信守法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已经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

    总经理助理梁元太向检查组介绍了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情况,他说,扬子江药业多年来一直强调要视患者为亲人,并始终以这样的意识,持续改善生产工艺,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零风险。集团质量管理中心副部长徐开祥从集团概况、企业文化、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和开展创建活动等方面向检查组一一作了汇报。随后,检查组一行对固体制剂2号车间、中心化验室、成品仓库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在现场检查相应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并重点审核了认证办公室、QA、GSP办公室提供的部分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的资料。

    对于集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情况,于春宏主任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他指出,扬子江药业作为全市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药品质量过关,还富含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生生不息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集团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成果明显。他希望企业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出了更大的贡献。                                                      

(贾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