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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第二十九次“质量月”活动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3-05-08  点击率:265

       5月7日,扬子江药业集团隆重召开第二十九次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为今年首次质量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副总经理徐丽琴,总经理助理梁元太、路显锋、沙琦、杨茂昌,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质量一线骨干人员参加会议。

      梁元太代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总结讲话。本次“质量月”活动以“抓细节夯实管理基础,推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为主题,重点围绕新修订药品GMP认证、SOP集中升级、仿制药质量一次性评价等内容展开。为使“质量月”活动目标突出,重点明确,集团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从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熟读新版GSP政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规划。各部门从新产品研发到产品销售进行全面的梳理,通过抓细节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针对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法规,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了药事法规服务性评价规程,对最新医药政策进行分析解读,保证其有效执行,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对集团现有药品进行梳理,确认产品基本信息清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梁元太客观指出了本次“质量月”活动存在的不足,要求各车间要进一步细化药品质量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对质量月活动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把质量基础工作做得更细更实。

      会上,徐镜人董事长高瞻远瞩,围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我国食品药品质量现状,深刻阐述了“中国梦”与质量建设的关系。徐总强调指出,“中国梦”的精髓说到底就是“质量”,要想建设一个富强、幸福、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坚持把质量建设放在第一位,狠抓质量,落实质量。针对强化药品质量建设,徐总指出,质量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扬子江人要坚定信念,抓好细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体系,脚踏实地做“放心药、安全药”,这也是扬子江人实现“中国梦”的价值体现。

      总结会对本次“质量月”活动表现突出的六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固体制剂二号车间获得一等奖,冻干粉针剂二号车间和质量检测中心荣获二等奖,公用工程二号车间、输液一号车间及头孢抗肿瘤固体制剂车间获得三等奖。

                  (贾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