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扬子江艺术节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销售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扬子江文化内涵与品位,在集团内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为实现全年目标提供精神支撑和动力支持。经集团党委研究部署,决定于金秋九月举办第二届扬子江艺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最美扬子江”摄影比赛
2、“我与扬子江同行”中、英征文比赛
3、 书法比赛
4、“我心中的扬子江”朗诵比赛
5、“扬子江好声音”歌唱比赛
6、“我爱我家”职工公寓文化评比
7、车间文化评比
8、专场演出(9月26-28日)
二、活动安排
牵头组织部门负责人需高度重视,直接负责,各单项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表。活动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1、活动准备阶段9月7日-9月11日
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整套活动方案(含具体组织方式、参与人员、比赛时间、评比方式、奖项奖金设置等)。方案于9月11日前交至机关事务部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2、活动实施阶段9月12日—9月21日
由牵头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机关事务部跟踪活动进度。
3、活动成果展示阶段9月22日—9月28日
各牵头部门根据活动实施过程及成果,策划在公司艺术节举办期间进行展示。具体成果展示形式由牵头部门负责。
三、备注
请各部门按照集团领导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各项活动,整个活动过程由机关事务部统一协调。艺术节举办期间将会抽调部门人员参与活动的组织安排,请各部门予以配合。联系电话:6518。
集团党群工作处
2012年9月6日
第二届扬子江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表
活动名称 |
活动 时间 |
报名 时间 |
活动 地点 |
主办 部门 |
“最美扬子江” 摄影比赛 |
9月21日前 |
—— |
展览馆四楼 |
扬子江 艺术馆 |
“我与扬子江同行” 中、英征文比赛 |
9月21日前 |
—— |
—— |
新闻中心 |
书法比赛 |
9月21日前 |
—— |
展览馆四楼 |
扬子江 艺术馆 |
“我心中的扬子江” 朗诵比赛 |
9月21日前 |
—— |
展览馆一楼会议室 |
工会 |
“我爱我家”职工 公寓文化评比 |
9月21日前 |
—— |
华容公寓 |
人力资源部 |
车间文化评比 |
9月21日前 |
—— |
各车间 |
生产指挥中心 |
“扬子江好声音” 歌唱比赛 |
9月21日前 |
—— |
海燕大酒店 红粉歌舞厅 |
工会 |
专场演出 (共3场,其中2场外请、1场自演) |
9月26日-28日 |
—— |
杏林广场 |
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