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清明节”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为缅怀革命先烈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集团机关事务部党群工作处将于4月1日组织一次清明节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活动对象:各部门平时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职工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具体人数附后);
2、时间:4月1日上午7:30在扬子江药业集团正大门口集中;
3、活动地点: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4、活动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4月9日前将活动小结发送至邮箱zch@yangzijiang.com;
5、请各部门按要求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于3月29日前报工会处,电话6518。
党群工作处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