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扬子江药业集团第九届(2012年度)曲艺大赛的通知
各部门、各销售公司、各子公司:
为丰富集团广大干部员工节日文化生活,打造弘扬主旋律、艺术水准高、群众参与广的小品曲艺活动平台,以职工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展现扬子江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拟定于2012年春节前后举办“扬子江药业集团第九届曲艺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节目要弘扬科学发展观主旋律,颂扬企业四十年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职工在科研、营销、生产一线开拓进取、团结拼搏的精神面貌、新人新事等,要求格调清新高雅、健康向上,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
2、鼓励源于实际、体现特色的创作节目,参赛的曲目要推陈出新,杜绝低级趣味,不得照搬和抄袭以往演出的节目,努力使本次曲艺大赛办成为一台品位高、亮点多、影响大的品牌节目。
3、为挖掘和培养企业优秀曲艺表演人才,同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参赛队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严禁外援参加,一经发现,将不予参与评奖。
4、每个参赛曲目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5、演出道具、服装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6、获奖节目可能会在2012年集团大型活动中演出,如各单位不能出演,将报人力资源部给予横项考核,同时罚款2000元/次。
7、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邀请专家担任评委。
二、节目形式:
包括评书、快板、相声、二人传、双簧、小品、歌伴舞等。(独唱、双人对唱、合唱不在比赛范围内)
三、参赛单位:
(一)外线
以销售大公司为单位,九大公司各派一支参赛队。
(二)内线
经营总公司1支(经营办、市场部、OTC部、商务部、局办,经营办牵头);
药物研究院1支;
机关事务部1支;
安全部1支;
财务总公司1支;
质量管理中心1支;
生产指挥中心1支;
人力资源部、海外部、总工办、工程设备部、项目部1支(人力资源部牵头)。
(三)子公司
南京海陵药业1支;
上海海尼药业1支;
四川海蓉药业1 支;
北京海燕药业1支;
广州海瑞药业1支;
江苏制药股份公司1支;
江苏海慈生物药业1支。
四、比赛日期:初定于2012年1月下旬
五、比赛地点:海燕大酒店威灵仙厅
六、报名: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尽快落实,认真组织,于 1月16日前将参赛节目名称及剧本报工会处(联系电话:6518)。
附:曲艺大赛评分标准
工会委员会
2011年12月1日
附件:
曲艺大赛评分标准
评委评分采用10分制。在第三支代表队比赛完后,评委对前三支队伍分别进行打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作品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遇相同得分以小数点后三位数为准)。评分要求和标准如下:
1、作品题材:要有健康向上的思想内涵,较好的艺术表现和喜闻乐见的观赏性。 (4分)
2、表演技巧和表现形式:注重参赛作品的舞台表现力和感染力,表演真实、自然,人物刻画要生动、细腻,观众反响好。 (4分)
3、表演语言:使用普通话表演(如作品需要,可以应用方言)。 (1分)
4、艺术效果及舞台形象:演员之间配合要严谨、默契,能很好的表演自己的作品,保证演出的完整性。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