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成立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徐镜人
副组长:季洪泉 季维群 徐丽琴 梁元太
成 员:庄义春 史志岗 陈 海 沙 琦 王玉萍 郑 璐 陈 奎 刘克羊 殷建华
季洪英 张保华 路显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部,庄义春、史志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