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投入
“十一五”期间,集团每年按销售额3%以上的比例投资于科研活动,累计投资近20亿元。科研投入主要用于科研场所建设、科研平台搭建、科研团队组建及科研项目研发等。
二、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五”期间,集团完成了“一体三翼”式创新平台体系布局及建设工作。“一体”指集团创新主体机构——江苏省(扬子江)新药研究院,“三翼”指集团位于上海、北京、南京的研究院分院。其中研究院上海、北京、南京分院分别从事创新化学药、创新生物药及创新中药的发现、筛选研究,即创新药物的上游技术研究,研究院总部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的下游技术研究,包括成药性研究、药物制剂技术研究等,形成上下游技术科学分工、合理联动的科研机制。同时基本完成了药物制剂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平台建设。
三、创新团队建设
“十一五”期间,扬子江药业集团新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22人,其中具有丰富科研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9人。专职研发团队达到205人,其中博士学历31人。已建成一支以复合型人才为学科带头人,以博士为核心,以硕士为中坚力量,以学士为辅的学历结构合理、专业分布科学的创新团队,具备从事创新化学药、创新生物药及创新中药上下游技术研究的能力。
四、项目研究
1、产品立项
“十一五”期间,扬子江药业有效实施了医药信息“拦截”战略,全面收集分析国内在研品种信息,跟踪了解国内外市场发展动态,综合以上信息结合集团发展战略需求,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的基础上,选择了60多个新品种立项开发研究,其中一类新药10多项,有一半以上品种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
2、产品获批
“十一五”期间,扬子江药业累计获取新产品生产批件40多项,其中独家品种5项、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近10项。新获批品种均已投入,转化为生产率,成为市场销售的生力军之一。到“十一五”末,集团新产品的销售、利税均达到整体销售及利税的50%以上。
3、专利申请
“十一五”期间,扬子江药业累计新申请发明专利约100件,其中国际专利4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约100件。到“十一五”末,集团累计获授权发明专利约30件,其中外国授权发明专利约10件,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约90件。
4 、论文发表
“十一五”期间,扬子江药业累计发表各类学术论文近150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