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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08-12-25  点击率:1510

 

题    目: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页    数:1/3

颁发部门: 质管部

编   号:YZJ-QM-02-02

原编号:

YZJ-QM-02-01

制 定 人:

制定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分    发:总经理办公室、质管部

 

目的        为了使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大质量管理工作的力度,充分体现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

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2、         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主要内容

1           建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2           检查内容

2.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2.2        企业、各部门质量方针、目标完成情况。

2.3        企业实施GSP的工作情况。

2.4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情况。

3           检查方法:各部门自查与质量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3.1        各部门自查

3.1.1     各部门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首的自查小组,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自查小组由本部门人员组成,也可邀请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程序》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自查一次,并上报质量管理部。

3.1.2     各部门对本部门质量方针、目标完成情况每季自查一次,并上报质管部。

3.2        质量领导小组检查。

3.2.1     被检查部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仓储部、销售部、人事行政部。

3.2.2     质量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程序》执行情况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3.2.3     质量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企业质量方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2.4     质量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实施GSP情况的检查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

3.2.5     质量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审核,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

3.2.6     检查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2名,被检查部门人

员不得参加检查组。

3.2.7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3.2.8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

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3.2.9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上报质量领导小组。

4           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

4.1        考核内容及扣罚标准

4.1.1     购进、销售假、劣药品;购进、销售无药品合格证、无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药品,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应予以整体否决,扣发其当月奖金,甚至扣发工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

4.1.2     由于验收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药品入库,没有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不合格药品入库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损失。

4.1.3     由于保管、养护不当,或对近效期药品不报、漏报而造成损失的,按造成损失的大小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的10%至50%。

4.1.4     发生发货复核差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按货款损失扣款,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4.1.5     发生单批次质量问题报损在3000元以上的,  扣发责任部门责任人奖金1500元。

4.1.6     因质量问题退回药品,而又不属于本企业责任却使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扣罚相关当事人50%至100%的损失额。

4.1.7     发生违法的质量事件,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罚款的,扣发责任部门责任人奖金10000元,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应由责任人承担50%。

4.1.8     在实施GSP过程中,不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而违规操作,经质量管理部门通知整改,整改不力的,按每半年检查情况扣罚当事人半年奖金的15%至30%。

4.1.9     在质量否决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部门和职能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均应受到相应的扣罚奖金和降级处分。

4.2        奖惩办法

4.2.1     奖励:A荣誉奖励: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等;B物质奖励:发放奖金、纪念品或组织旅游等。

为落实全体员工的质量责任,提高公司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对以下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A       在实施GSP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者。

B       在完成工作任务、保证药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客户好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C       尽职尽责地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防止或挽救药品质量事故有功,使企业财产和名誉免受重大损失者。

D       在企业组织的质量知识培训考试中名列前三名者。

4.2.2     处罚

 经济处罚:扣除各种奖金、工资、罚款;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辞退;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对员工的处罚,应根据情节轻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下列行为者给予处罚:

A       在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被质量管理部门通知整改,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

B       在质量检查考核中,由于缺陷项目而被扣分达到处罚标准者。

C       对GSP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不负责任,对各级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布置的工作拒不执行者。

D       在GSP验收检查中,因缺陷项目而影响企业认证的部门和个人。

E       在药品购进、销售等工作中,因经营假劣药品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损失的部门和个人。

4.3        以上对职工的奖励和处罚由质量管理部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报经理办公室研究,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