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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项目、设备等招标采购相关工作流程及设立招标办公室、合同处的决定(试行)
发布日期:2009-12-31  点击率:872

 

 

 

扬药人字〔2009〕19号

 

 

 


 

关于规范项目、设备等招标采购相关工作流程及设立招标办公室、合同处的决定(试行)

 

各部门、各局、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设备等招标采购相关工作流程,做到招标采购公开透明、合理、互相监督,经集团研究决定,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及工作流程作如下调整:

     招标、审查与合同签订与保管分别由机关事务部、财务公司和安全部负责,具体为:

1、成立招标办公室,由杨茂昌同志任招标办副主任,主要负责集团内项目工程、设备和广告制作与投放等方面的招标(除后勤外)。招标办隶属机关事务部管理。

具体职能:

(1)起草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

(2)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

(3)经办部门施工项目、设备采购立项、调研等流程的审核;

(4)组织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等开展招标;

(5)组织评价招标结果;

(6)组织实施项目、设备等验收工作;

(7)定期公开项目、设备等立项、调研、招标结果、验收情况;

(8)负责各子公司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设备等的招标工作;

(9)建立投标单位数据库。

2、审查处主要负责集团内项目工程、设备、广告、新品等方面的价格审查,并参与验收工作。审查处隶属财务公司管理,由财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轮流兼任,集团分管副总经理统一把关。

具体职能:

(1)组织实施项目、设备等价格审查;

(2)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调研价格、供应商投标价格等进行分析论证,确定合理的中标价;

(3)对招标办建立的投标单位数据库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分析;

(4)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抽查;

(5)负责集团资产管理,在设备采购招标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在集团内调拨使用;

(6)负责集团其它采购事项等;

(7)负责组织后勤绿化等方面的招标工作;

(8)建立健全集团项目、设备等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注:原审查科费用审核职能与财务公司合并,子公司审查人员只负责合同金额1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设备等的招标,费用审核、询价等工作由子公司财务和子公司相关部门具体承担。

3、成立合同处,隶属安全部律师事务处管理。

具体职能:

(1)建立健全合同审查管理制度与流程;

(2)负责对集团技术转让、广告协议、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前期论证资料、调研材料、询价等情况与招标过程进行监督与审计;

(3)起草、审查和修改集团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并制定标准合同;

(4)完善各类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对集团所有对外合同、协议进行分类管理、统一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

(5)参与项目、设备等验收工作;

(6)审理招标、采购中发生的各类经济案件。

 

附件:《扬子江药业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流程图

 

本决定及相关制度和流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半年,试行后予以修订完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公司。

 

                                 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 题 词:机构设置  决定  

阅读范围: 集团各部门、各局、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0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