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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访问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07-05  点击率:832

 

题    目:用户访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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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质管部

编   号:YZJ-QM-23-02

原编号:

YZJ-QM-23-01

制 定 人:

制定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分    发:总经理办公室、质管部、销售部、储运部

目的        为广泛征求客户及其他服务对象的意见,促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1           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量管理部、销售部和储运部。

2           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3           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函电征询、上门访问、邀请用户座谈和利用各种会议等方式开展用户访问活动。

4           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式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5           销售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药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6           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单位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单位。

7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收集资料的工作,按季度交质量部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