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用户访问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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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质管部 |
编 号:YZJ-QM-23-02 |
原编号: YZJ-QM-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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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发:总经理办公室、质管部、销售部、储运部 |
目的 为广泛征求客户及其他服务对象的意见,促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1 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量管理部、销售部和储运部。
2 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3 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函电征询、上门访问、邀请用户座谈和利用各种会议等方式开展用户访问活动。
4 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式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5 销售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药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6 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单位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单位。
7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收集资料的工作,按季度交质量部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