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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荣获省经信系统 “‘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1-06-20  点击率:441

 

    在6月17日江苏省经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扬子江药业集团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司法厅授予“‘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了荣誉牌匾。这是该集团继荣获省“四五”普法先进工作单位之后,连续第二次获得这一殊荣。

    为更好地实施国家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扬子江药业集团从2006年开始,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组织领导,坚持将法制教育列入集团方针目标和月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刚性化的学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并继续将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集团专业化的律师事务部。5年来,为提高法制教育效果,该集团采取了法制专员面教、员工法制廉政宣讲、电教化、政法人员讲授、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观看看守所现场、法制宣传栏、廉政文化长廊、法律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集团人员学习教育近200场次,近14000人次接受培训和教育,其中对集团内、外线主管及其以上干部、“高危”岗位人员的法制廉政教育每月必须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