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主法制卷
关于调整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6  点击率:1037

各部门:

  根据泰人社发[2011]222号文件精神,高港区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从2011年7月份开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原最高基数

原最低基数

现最高基数

现最低基数

8973

1583

10126

1724

 

  另外,根据公司制度,将同步调整员工社会保险基数。2011年度社保基数为2010年6月份-2011年5月份的工资标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注: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里程工资+假期待遇+缺勤扣款(负值)。

  请各部门人事专员按上述要求统计本部门员工201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并经员工签字确认。于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经员工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版和电子版交送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处。邮箱:jiangxf@yangzijiang.com

  若有疑问请咨询:刘德兵、蒋小芳   电话:6335

人力资源部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