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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03-01  点击率:403

1、严禁携带火种入库,无关人员不得入库,库外要设有“严禁烟火”标志。

2、库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放烟花、爆竹。

3、油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专库分室存放,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式、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4、库房内不准架临时线,严禁在库房内闷顶架线。

5、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辗压。

6、仓库周围禁止搭棚和堆放杂物,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发现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