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党委和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越级集体访问及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信访问题。
3、向相关部门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党委、公司领导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信访调研工作。
5、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督促检查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6、承办党委、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理部门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