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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流程及招标规定
发布日期:2011-07-07  点击率:503

招标流程及招标规定

一、招标流程:各部门申报招标申请→招标计划审核→发布招标信息→确定入围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通知→开标 →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合同签订→整理招标资料及合同并存档

二、具体实施规定:

1、申请提交时间:采购部提前7-10天、项目部、酒店服务部提前15天(对资质无要求提前7天)、各生产厂及相关部门的维修技改工程提前10天、其它部门提前7天;定期承包的业务提前30天;议标的业务提前2天以上递交议标申请及相关资料。不允许报急料。

以上招标、议标申请如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将按急料进行考核,出现一次,考核申报单位100元。

2、申请内容:名称、资质要求、技术规范(或主要参数)、设备/材料清册、范围、时间(工期及定标时间)、标的(或前一次价格)等;推荐三个或三个以上合格供应商;经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3、采购金额单价在3万元以下或合同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或备件业务员可直接采购,但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次采购价格;单项工程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组织部门自行安排,入帐时以工程组织部门填写的内部不招标单为依据(价格由主管单位自行控制,出现问题主管单位负责)。

4、价格确定原则: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各主管部门都应充分进行市场价格行情调研,提出采购物资和工程项目的价格控制标准,并在招标开始前,对评标小组进行说明,应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业务类别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

⑴ 上年度执行价格或前一次价格  ⑵ 工程项目投资预算价 ⑶ 标底      ⑷ 行业指导价     ⑸ 周边冶金企业采购价

若中标价格发生重大偏离,将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形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渠道招标(4)竞争性谈判招标(5)公开比价

6、定标结果的公布:可通过大屏幕、投影仪、电函等途径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定标信息。

7、招标办、使用单位、采购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均可以提供投标人信息。

8、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原则上取消中间商,选择一流生产厂家,土建及钢结构工程不允许转包、挂靠。

9、不具备招标条件(急料或达不到三个投标商)参与的项目,由主管副总审批同意可执行议标程序。

10、财务部门在对外结算时,对达到招标金额规定的合同必须核对招标办相关人员签字及盖章,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结算

三、评标小组组成及标准要求

评标小组由招标办根据招标业务所需部门或人员进行组织,部门有招标办、采购部、项目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一线员工参加,并符合下列条件:

1、评标组人数在5人以上。

2、评标组长的人选:重大项目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届时指定或授权项目主管单位确定,一般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确定。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招标小组:

⑴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评标公正评审的。

⑶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因违反集团规定而受到过集团处罚的。

四、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将招标范围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1、采购部负责采购的设备及备件、原燃料及辅料、废旧物质处理等需要招标的业务。

2、项目部、酒店服务部土建及钢结构、安装工程等。

3、物流负责的搬倒费用承包;销售负责的副产品的外卖。

4、各生产厂及相关部门的维修技改工程。

5、其它部门的所有业务。 

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招   标   办

                 2009年8月13日 

发至:各厂、部室

起草人:韩晓婷                      审核人:刘霏霏                 批准人:卢增元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