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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扬子江药业集团消防制度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8-01-07  点击率:1216

 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建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中。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7、领导本单位的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持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调查重大火灾原因。

 

 

消防主管工作职责

 

1、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等有关条令、规定,积极认真地组织、参加执勤备战、灭火战斗、业务训练和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2、熟悉本单位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厂区通道、水源、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和火灾特点,定期组织消防员进行灭火实地演练,特别是对重点保卫部位的灭火演练。

3、实行昼夜24小时执勤制度并加强节假日执勤,保证执勤队员人数,经常保持临战状态,一旦接到大灾报警或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动命令,迅速出动,勇敢灭火。

4、负责本单位内部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

5、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消防员配合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单位领导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吸取火灾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部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1、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和落实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制度。

3、定期总结与布置防火工作,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4、定期与短期地组织与发动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或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5、组织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组织学习和演练。

6、负责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保养、检修和设置筹划工作,保证完全好用。

7、管好本车间的重点部们,做到“四有”,即有防火责任人,有防火安全制度,有消防器材,有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职工扑救初起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

 

工段、班(组)长防火责任制

 

1、组织工段、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措施。

2、在组织生产作业时,要向工人具体交待防火注意事项和守则,检查危险场所,并采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3、结合生产,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职工认真遵守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组织工人熟悉和保管消防器材和设施。

6、管理好本工段、班(组)范围内的重点部位或岗位。

7、发现失火、积极组织扑救,并立即报警。

 

工人岗位防火责任制

 

1、明确本岗位的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设备性能、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了解本岗位工艺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和紧急处置办法。

4、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及设备(物品)的性能,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练运用本岗位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掌握扑灭本岗位初起火灾的方法措施。

2、认真执行本单位、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有责任督促本岗位其他职工群众共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主动积极向岗位周围群众宣传消防常识,勇于批评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其它不安全行为。

3、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的活动。学会使用工艺或其它技术手段,整改本岗位的一般火险隐患。

4、积极维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和设施。

5、一旦发现火灾,及时扑救和报警,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迅速向灭火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维持秩序,勇敢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持好现场,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本单位、本地区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吸取火灾教训。

6、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理论学习和消防技能训练。

   

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铺设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禁止私拉乱接。

2、日光灯、白炽灯、电烫头、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气设备,禁止用可燃材料做灯罩,应设在不燃、不导热的基座上,禁止靠近可燃建筑材料和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4、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5、液化石油气瓶应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使用明火和热源,气瓶阀门和管路接头等处应保证不漏气,严禁用明火试漏。

6、气瓶内剩余残液不得自行倾倒,应由换气站妥善处理,防止残液疏散和蒸发而燃烧起火。

7、气瓶使用时应防止日光曝晒,不应与炉火同房使用,禁止靠近高温热源,冬季严禁用明火烘烤钢瓶。

 

液化气站安全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为甲类火灾危险地区,库区及周围严禁烟火,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2、贮罐、设备工艺管道应符合防雷、防静电、防爆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3、各仪表、阀门等附件应齐全,并定期检测。

4、压力和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5、站内不准任意排放残液,并定期测试库区气体的含量。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位新员工进入公司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每位员工每半年必须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每位员工应熟悉了解各工作岗位的火灾特点,熟悉就近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分布,做好消防预防工作。

4、培训人员必须备好教案,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培训内容。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各部门消防安全员每日必须对部门的消防器材检查一遍。

2、经警队消防管理人员每日到各部门进行巡查、询问巡查记录。

3、消防监控室人员每日必须对所监控的消防设施巡查一次。

4、各巡查人员每日将巡查情况汇总至消防管理员处。

5、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立即整改。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1、任何动火单位、部门动火前,需填报动火许可证,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2、严格按照动火许可证上的要求做好安全动火防范措施。

3、经警队需派队员进行现场监护。

4、严格按照动火等级进行区分监护。

5、做好动火单位、部门动火人员的安全教育。

 

消防重点工种管理

 

1、凡是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

2、平时要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吊销操作证重新培训,使其达到要求后再操作。

3、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保持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现场和安全环境。

5、对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无事故者应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值班住宿消防安全制度

 

1、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岗时,应向有关领导请假。

2、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喝酒,不赌博,不参与娱乐活动,不擅离职守。

3、必须对单位区域内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4、如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向消防队和有关部门报警。

5、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全体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克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

3、刻苦钻研技术,努力学习监控知识,熟悉、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原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4、严守秘密,执行监控纪律,不泄漏监控资料、文件。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管好录像资料,建立健全监控档案资料。

6、坚守工作岗位,坚决做到不串岗,离岗。

7、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8、坚决做到文明安全工作。

9、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本建筑内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确认发生火灾后,控制值班人员应:

1、打开广播应急广播,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应急广播状态;

2、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3、启动着火层灭火系统;

4、关闭有关部门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空气调节设备;

5、启动排烟机,排出着火层烟雾;

6、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

7、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8、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非经消防监督机构培训人员不得值班。

1、值班人员对本建筑内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并作好日常技术管理。

2、发现设备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确保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安全运行。

3、完成消防监督机构布置的任务,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

4、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向119报警,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扑救。

5、值班人员应保持消防控制室内卫生清洁。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认真巡查,填写好运行记录。

2、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脱岗,不迟到,不早退,在岗位上不得酗酒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3、交接人应把该交给下一班的物资交接齐全,有其它情况应交接清楚。

4、交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认真加以对照,确认无误后,签字进行接班。

5、值班时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交接班时发生重大问题,由交班人负责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厂区和厂房内部的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品不准占用、堵塞、保持完好畅通。

2、地下、墙壁消火栓和消防火地不准压埋、堆放物品和挪作他用。

3、车间、仓库和其它各种场所,要按有关规章配置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便于取拿的地方,不准随便乱动。

5、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6、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按时更换药剂,保持完整好用。

 

 建筑防火审核制度

 

1、监督和指导设计人员贯彻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它消防法规。

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的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建筑设计,消防给水,电气设备,暖通风等防火设计,进行审查。

3、对重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4、参加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

5、参加建委组织的有关会议,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勾通有关建筑工程信息。

 

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库,无关人员不得入库,库外要设有“严禁烟火”标志。

2、库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放烟花、爆竹。

3、油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专库分室存放,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式、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4、库房内不准架临时线,严禁在库房内闷顶架线。

5、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辗压。

6、仓库周围禁止搭棚和堆放杂物,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发现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烘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

2、烘烤时,一定要严把温度控制在被烘烤物品自燃点以上。

3、烘房内禁止烘烤易燃易爆物品(如棉制品、木材等)。

4、被烘物与热源保持安全距离,烘过的物品要及运走。

5、禁止采用明火或电热丝直接烘烤物品,应用符合用电标准的温控烘箱。

6、移动电烘箱不能靠近可燃物品,不许在烘房内堆放其它物品。

7、在烘烤时必须有专人看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场所。

8、定期检查烘房内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是否完好,发现设备损坏、电线老化等现象及时更换。

9、下班后必须将烘房内的所有电源切断。

 

 

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专库分储,做好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进行保管。

2、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危险品库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动用明火作业,必需经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批准,要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派专人值班监护。

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每天必须进行两次。

4、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电气设备、电线,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和旧设备。

5、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周围,禁止设有明火作业的工作现场,库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必须设有警告标示牌。

6、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易燃易爆仓库场所,不准任何人在仓库、场所内做私事。

7、每天工作结束,要及时切断仓库,场所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如工作需要派专人值班。

 

变电所防火管理制度

 

1、变电所所长即为本所负责人,值班人员都有是消防队员。

2、变电所应有消防设施平面图,图上标明消防设施地点,消防工具及数量。

3、黄沙坑内要有足够的黄沙,黄沙要保持干燥,黄沙箱要有盖,有编号,并涂以红漆,配备足够的消防铁铲和消防桶。

4、灭火机应放在明显地点,放置整齐,外壳油漆完好,编号齐全并有记录簿,且数量、类型充足齐全。

5、每季度末或每逢固定节日,所长要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维护工作,并记入记录簿内,不合格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6、所有值班员都会使用各种类型灭火机,并明确各种设备的灭火方法。

7、值班人员要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增强消防意识。

8、室内外场地不准乱堆木料、油灰丝、油布、易燃物品。

9、蓄电池室内门应写明“严禁烟火”字样,室内所有照明通风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式。

10、电缆孔洞的封墙应采用防火措施。

电工岗位责任制度

 

1、全体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刻苦钻研技术,努力学习电气知识,熟悉和掌握企业所有电气设备的保养、维修和安装,确保企业电气设备良好运转。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

4、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禁违章操作,克尽职守,保证安全。

5、认真搞好节电安全工作,经常宣传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档案资料。

7、坚决做到文明工作,礼貌待人,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8、坚决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改必须执行《电气安全规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各种电气设备都要专人管理,用完时或下班后要关闭开关或电门。

3、对电气设施和设备要定期检修,不准带病运行。

4、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电灯线,不准随意增加耗电设备。

5、配电箱下方和电气设备附近不准放置可燃物质。

 

消防重点工种管理

 

1、凡是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

2、平时要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吊销操作证重新培训,使其达到要求后再操作。

3、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保持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现场和安全环境。

5、对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无事故者应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奖励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定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对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或者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的。

 

消防惩罚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处,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设计人员没有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设计,或者施工人员不按照防火设计进行施工的。

2、防火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