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消防运动会程序
● 运动员进场
● 介绍与会领导
● 集团领导讲话
● 消防支队领导讲话
● 宣读比赛规则并宣布比赛开始
● 所有参赛队列队集合,请集团领导讲评
● 为获奖参赛队颁发奖状
● 宣布比赛结束
2008年消防运动会现场工作安排
现场协调:许 伟
裁判组:泰州消防支队、李忠泉、李庆元
发 令:徐 峰
计 时:李 立、朱联俊
计 分:闵建荣、李 岳
司 线:曹亚楼、黄少峰
主持播音:周学军
器材准备: 安保处
通讯服务: 安保处
音响准备: 制造二部设备科
消防运动会组委会
2008年11月11日
2008年消防运动会比赛规则及要求
为使比赛健康有序,评判公正,特制定比赛规则如下: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准时到场,如在比赛开始后十分钟内仍未到场,将视弃权处理;
2、比赛顺序为:
3、所有比赛必须在发令员喊“预备—开始”后,方可进行,若有抢口令现象,须重新开始,超过三次,取消比赛资格。
4、在水带接装比赛中,要求接头紧固,水带平直,水枪最终呈开启状态。若接头松动,比赛成绩无效;水枪未开启,成绩加一秒。团体项目比赛成绩按最后一个到达终点的选手计时。
5、4×100M干粉灭火器接力赛,终点不灭火,跑动过程中不准抢道。
6、100M干粉灭火器灭火,必须在跑至80M处灭火,火焰必须完全扑灭,按最后到达100M处计时,如果火焰未扑灭,比赛成绩无效。
7、所有运动员必须爱护参赛用的消防器材,到达终点后不得将手中的灭火器丢弃。
8、如参赛选手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比赛,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组委会,如无故缺席,将报稽核部进行考核。
以上规则,望各参赛选手遵照执行。
消防运动会组委会
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