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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措施
发布日期:2011-05-15  点击率:1115

 为确保厂区安全,切实做好“四防”工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就落实“四防”制定如下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做好防火安全教育

⑴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⑵公司内所有人员必须学会使用防火器材,一旦发现火情,人人参与灭火。

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生产车间都应有醒目的提示。

⑷化学危险品车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静电的产生,以免放电引起火灾。

⑸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生火。熟悉、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⑹员工下班离开时必须关好电闸。

⑺使用取暖电器时,做到人走即停。

⑻人人做到注意防范其它不安全因素。

2、完善安全措施

⑴各部门、车间按需配备好灭火器材。

⑵窗、门完整、牢固,门锁齐全。

⑶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做到规范操作。

3、坚持检查制度

由消防员、安全员定期检查防火器材及门、窗、电闸是否完好。部门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消防设施、器材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及时处理、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消防工作。

二、防盗措施

1、要对部门安全防盗全面负责,注意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2、治安保卫人员在巡查时检查各科室、车间门窗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3、治安保卫人员应经常对厂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

4、严禁无关人员进行厂区。

三、防爆措施

1、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管理。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循使用方法。

四、防治安灾害措施

1、治安保卫人员严格把好人员出入关,严禁闲杂人员进行厂区。

2、治安保卫人员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有破坏现象,立即向上级报告。

3、部门安全员全面负责各部门的“四防”,经常检查、记录安全情况,发现安全事故或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安全保卫处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