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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2  点击率:679

 

中共泰州市委深化主题教育

 

泰创先发〔2011〕2号

关于转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苏创先发〔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惠民服务紧密结合,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办一些群众拥护的好事实事,尤其是要满足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要按照“把群众放在心坎上、做人民好公仆”的要求,将惠民服务贯穿于创先争优全过程,并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服务竞赛相结合,充分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从实际出发,通过技能比武、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推动服务竞赛,促进岗位成才,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示范岗位,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行业之间的争创活动也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竞相发展、共同提高。

  三、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发挥先进性相结合,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全行业全社会创先争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党组织必须做先锋,党员要带头做表率。要把争创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支部,每个支部都要有具体的争创目标、争创活动和争创结果。要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见行动、树形象。要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以党组织创先进带动所在单位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优秀,努力在全行业全社会形成齐争共创的生动局面。

  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tzcxzy@126.com;电话:86839710)

  附件: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泰州市委深化主题教育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2月22日


 

附件: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苏创先发〔2011〕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省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

  二、目标任务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先进形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争创一批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内容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不同特点,以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关键,以激发争创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结合本系统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内涵、创新方式、增强实效。

(一)公开服务承诺。围绕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根据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八个重点行业的省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结合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公开承诺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注意与以往的服务承诺相衔接。

(二)加强素质培训。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工作技能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与群众沟通、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开展服务竞赛。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满意窗口、示范岗位等争创活动,引导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争创活动要与行业、单位内部开展的服务竞赛互相衔接、系统推进。不同行业之间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活动。

(四)组织社会评议。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向测评与社会调查相结合,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各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每个行业系统要组织专门力量具体负责。要自上而下层层动员,工作方案要自下而上逐步完善。八个重点系统行业的活动由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指导,具体方案报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要结合实际确定本系统的争创主题,推动每个基层支部制定具体的争创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上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及时开展点评,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省、市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要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坚持将党员自评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做好评议表彰工作。2012年党的十八大前,在创先争优活动专题表彰中,要对活动中涌现的一批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党员示范岗进行集中表彰。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五、工作要求

各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将争创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分类指导。各系统要根据不同行业和窗口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岗位党员的工作特点、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落实具体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服务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 坚持党群共建。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主动对接,推动党内争创活动与群团争创活动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形成党群互动、协力推进的生动局面。

(三) 坚持典型示范。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在各行各业选树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典型。运用报刊、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采用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注重实效。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力求贴近实际、简便易行。注重把握活动的进度和节奏,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党员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