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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药业被南京市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发布日期:2010-11-19  点击率:856

 

    近日,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被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为鼓励企业增强信用责任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国家工商总局自2001年起推出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活动,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诚信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江苏省也积极推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活动。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是在2009年被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基础上,于今年四月开始申报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通过材料申报、信用评估等一系列严格审核,公司以较好的成绩从参评的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

    获此殊荣,是对海陵药业近年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所做努力的肯定,也必将对公司今后的经营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海陵药业也一定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勤奋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为争创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继续奋斗。